安徽新汇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网址: www.anhuixh.com

制造强省

关于做好2018年度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03-01    浏览次数:2365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124号)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详见省经信委网站(网址:http://www.aheic.gov.cn/info_view.jsp?strId=15284507193147046 )。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单位对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84号)(附件1)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

2.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79号)(附件2)规定开展项目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必须达100%。

3.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6月28日前联合向市经信委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包括: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电子版同时发送jxwtzc@126.com

4.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6月14日前报送具体项目审核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至市经信委投资处(联系人徐自舟,电话:63538569),便于及时分配系统账号。

5.项目申报具体类别请咨询市经信委相关处室,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6.对申报奖补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示范企业必须符合《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最多可报1-2家;对申报类奖补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必须符合《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最多可报1家。以上两类由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并按照省里规定名额报送省经信委。

附件: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84号)

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79号)

3. 项目申报具体类别对应市经信委相关处室联系方式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xls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 上一篇:暂无
  • 下一篇:暂无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