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省高新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任务部署,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85号)和科技部6月17日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地方部署动员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发挥高新区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各高新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落实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特别是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作为今年高新区的重要政治任务。在疫情防控“动态清零”总方针下,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统筹推进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企业成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研助理岗开发工作。
二、多措并举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三、主要任务安排
附件
1:高新区“稳就业”“保就业”联系人反馈样表
2:互联网招聘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国家高新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样表